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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为等你 北华招生业信息推送|9月24日

2025年9月24日   点击人次: 76   

【详情点击】事业编制 |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32人公告(2025年第四批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9月18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202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02

招聘岗位、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4个岗位3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其学制凭预期在6个月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要求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其他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对于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对招聘岗位表中年龄条件的要求,“年龄上限40周岁”,专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他岗位以此类推。
对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博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博士学位,而不是符合其一即可。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03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进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在线应聘”处登记(网址:http://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在线应聘”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记信息须准确、完整,以免影响资格审查。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试。应聘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等关键信息、必要资质材料缺失的,学校可不予反馈。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应聘的情形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也可视岗位需要安排专业技术能力测试。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参加考试前,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另有专门待遇安排,具体可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或通过单位网站查询。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04

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76692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蔡老师、殷老师)

附件: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25年第四批)



编辑:荐职君
来源: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声明:本文由浙江引才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详情点击】2025年浙江省丽水市直机关3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录8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用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共有31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83名。具体招录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信息查询可登陆以下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其中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五)除部分岗位要求丽水市户籍外,其他岗位户籍不限,具体详见《计划表》。
(六)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计划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七)其他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具体详见《计划表》。
(八)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507):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6.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7.其他不宜担任司法雇员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招录具体程序为: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12:00-9月29日12: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在上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2025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选择职位,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岗位需驾驶证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备注驾驶证等级、驾驶年限等岗位所需的信息;退役军人应在“工作(在部队服役)经历”一栏填写服役信息。
完成系统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考岗位所需的驾驶证、退伍证、资格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录单位邮箱,并及时与单位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9月22日12:00-9月29日17:30。
各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录计划数3倍的,取消或核减岗位。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技(体)能测试或笔试。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10月9日9:00-10月12日9:00。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技(体)能测试
部分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具体为:
1.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507)需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电脑打字速度及正确率;
2.双语讲解员岗位(岗位代码:2519)需要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双语讲解能力;
3.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2502、2555)需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驾驶技能;
4.档案安全保障辅助人员和安保人员岗位(岗位代码:2514、2515)需进行体能测试。
5.餐厅服务员岗位(岗位代码:2516)需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餐厅服务技能。
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2502、2555)、档案安全保障辅助人员和安保人员岗位(岗位代码:2514、2515)、餐厅服务员岗位(岗位代码:2516)技(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体)能测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录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
技(体)能测试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技(体)能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体)能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笔试
除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2502、2555)、档案安全保障辅助人员和安保人员岗位(岗位代码:2514、2515)、餐厅服务员岗位(岗位代码:2516)外,其他岗位均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定在2025年10月12日上午,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录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八)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九)总成绩计算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507)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60%。
双语讲解员岗位(岗位代码:2519)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2502、2555)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档案安全保障辅助人员和安保人员岗位2(岗位代码:2514、2515)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餐厅服务员岗位(岗位代码:2516)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的,则以笔试成绩(或技〈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或技〈体〉能测试成绩)再相等的,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相应岗位拟录用名单发布后,不再递补。
录用后应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招录岗位所需专业由招录单位及主管部门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并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更新于2021年12月),原则上按招录岗位所需最低学历对应目录制定。目录外的专业及高一层次学历的专业,由招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试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录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录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三)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中,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至下次编外用工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自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有编外用工岗位空缺时,可按岗位需求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后,按相关流程予以录用。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录考试的辅导培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六)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丽水市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2181620。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78-2091237。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可咨询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监督电话:中共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090988。   

附件:
附件1:2025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计划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编辑:荐职君
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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