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4日 点击人次: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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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相见 向未来”北华招生就业信息推送
为方便各位同学查看最新招聘信息,招生就业处将每日最新招聘信息汇总推送,确保就业服务不断线,请同学们持续关注!
以下是2月4日招聘信息推送。
【详情点击】中国一汽招聘
【详情点击】宁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3年春季应征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兵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吉政发〔2019〕16号《吉林省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规定,对2023年春季应征入伍2025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采取先入伍后考试的方式进行,两年后(2025年)本次入伍大学生服役期满后由人社部门组织考试,按编制数额择优录取落编。2025年从松原市宁江区事业单位拿出编制10名,专门用于公开招聘2023年春季应征入伍2025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后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松原市宁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到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
5.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松原市宁江区户籍(含哈达山镇、兴原乡,2023年1月19日前落户);
2.招聘对象:男性;
3.学历条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4.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文件执行;
5.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告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未取得所在机关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入伍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2023年春季征兵程序与2025年招聘程序相结合方式进行。
1.征兵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10日18时前。
具备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2.征兵体检。宁江区征兵办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3.政治考核。宁江区征兵办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政治考核。基层武装部会同辖区派出所进行走访调查。政考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1),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4张,填写《松原市宁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3年春季应征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4.招聘考试。由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5年。
四、役前教育训练
宁江区征兵办组织拟入伍人选及其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使其感受部队训练管理氛围,了解条令条例纪律要求,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坚定入伍信念。
五、审定公示
宁江区定兵会议审定人员,结果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
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个人意愿,优先选择服役兵种部队和方向,由宁江区征兵办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入伍手续,组织考生与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原市宁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江区征兵办签订《松原市宁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3年春季应征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考试协议书》(附件2)。
七、退役安置
服役期满后个人持《登记表》、《协议书》、退伍证参加2025年松原市宁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后按照个人总成绩确定聘用单位和工作岗位。个人总成绩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各占个人总成绩的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参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18〕56号)文件精神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服役表现分高者优先。选择岗位要坚持回避原则,不得选择与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单位,不得选择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以下情形不得参加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转为士官的;
4.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6.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网址:(http://www.ningjiang.gov.cn/)
政策咨询电话:
宁江区征兵办
电话:0438-6130864
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和职称科
电话:0438-6831257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松原市宁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3年春季应征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松原市宁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3年春季应征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考试协议书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
【详情点击】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省直2个部门(单位)所属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上午9:00至2月7日下午16:00。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照片。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某)。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3月份,即到2023年3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9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431—88690739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
0431—88905834
(二)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2.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1.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xls
2.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xls
【详情点击】关于招聘就业服务专职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关于招聘就业服务工作
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强乡镇、街道就业服务站和高校毕业生工作专班队伍建设,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从事就业服务经办业务专职公益性岗位,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就业服务工作专职协理员26人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承担辖区内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及上级(就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业务事项等。
(二)负责辖区内就业服务专班、大学生实训中心、就业驿站等就业载体日常事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规划,贯彻上级(就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业务事项等。
三、招聘范围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2023年2月13日前户籍在辽源市,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二)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三)有基本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
五、管理方式及待遇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同级人社、就业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三年期满自然终止。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aoyuan.gov.cn/)、“辽源市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gh_c23104f2f325)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月13日至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辽源市就业服务局公益性岗位管理科(辽源市就业服务局四楼)。
3.所需材料:①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提供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失业证提供首页及6、7页复印件);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4.报考者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辽源市就业服务局依据应聘条件,对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者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上机实际操作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机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对word、Excel、wps办公软件操作熟练程度的掌握,上机实际操作占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60%,按总成绩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辽源市就业服务局按拟招聘人数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aoyuan.gov.cn/)、“辽源市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gh_c23104f2f325)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办理审批录用
用人单位到辽源市就业服务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科办理审批录用备案手续。
咨询电话:0437—6095617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
2.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日